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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物限度检查 ​

更新时间:2023-04-27   点击次数:635次

微生物限度检查


  •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简介



    在生物制品行业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、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等数据的检测中常会用到微生物限度检查法。内容包括细菌数、霉菌数、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。


   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 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。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,防止再污染。单向流空气区域、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悬浮粒子、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》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。


    供试品检查时,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、中和剂或灭活剂,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。


    除另有规定外,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℃~35℃;霉菌、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℃~28℃。检验结果以1g、1ml、10g、10ml、10c㎡ 为单位报告,特殊品种可以Z小包装单位报告。


   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(g、ml 或c㎡)。


    除另有规定外,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 或10ml;膜剂为100c㎡;贵重药品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。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,其检验量应增加20g 或20ml(其中10g或者10ml 用于阳性对照试验)。


    检验时,应从2 个以上Z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,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丸,膜剂还不得少于4 片。





    什么是限度检查



    限度检查药物在不影响LX和不发生毒性的原则下,可以允许有一定限*的杂质存在,这样既可以保证药物质量,又便于生产和贮藏。


    限度检查(Limit Test)亦称限*检查,药物在不影响LX和不发生毒性的原则下,可以允许有一定限*的杂质存在,这样既可以保证药物质量,又便于生产和贮藏。杂质限*是指药物中所含杂质的Z大容许量,通常用百分之几或百万分之几来表示。


    进行限度检查时,一般是将一定量与被检杂质相同的纯品或对照品配成标准溶液,与一定量药物供试溶液在相同条件下进行试验,比较试验结果,从而确定杂质含量是否超过规定。药物中所含杂质按其来源可分为一般杂质和特殊杂质,一般杂质是指多数药物在其生产或贮藏过程中容易引入的杂质。如酸、碱、水分、氯化物、硫酸盐、铁盐、重金属和砷盐等,其检查方法均在药典附录中规定。


    特殊杂质是指在该药物的生产和贮藏过程中,根据其性质在一定的生产方法和工艺条件下有可能引入的杂质,特殊杂质的检查方法随药物品种不同而异。



   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验量



    1、液体供试品


    取供试品10ml,加pH7.0 无菌氯化钠-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,混匀,作为1∶10 的供试液。油剂可加入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 使供试品分散均匀。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。


    2、非液体供试品


    取供试品10g,加pH7.0 无菌氯化钠-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,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,混匀,作为1∶10 的供试液。必要时加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,并置水浴中适当加温使供试品分散均匀。


    3、供试液的制备


    供试液的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,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。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,应均匀加热,且温度不应超过45℃。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,不得超过1 小时。



    微生物限度检查和无菌检查的区别



    无菌检查是检查是否有活微生物存在的一种方法;微生物限度检查是检查活微生物数是否超出规定限度的一种方法。由此可见两者是有区别的。无菌检查控制较严格,不允许论何活微生物存在;微生物限度检查只要求活微生物数控制在一定限度范围之内即可。


    在药品控制上,《ZG药典》2010年版规定:


    无菌检查用于注射剂、滴眼剂等药物的检查,并且检查培养时间为14天。微生物限度检查用于片剂、口服液等制剂的检查,细菌培养3天。霉菌、酵母菌培养5天。口服给药制剂细菌数不得过100cfu/mL,或1000cfu/g;霉菌和酵母菌数不得过100cfu/m L(或)g。


    相同之处,无菌检查、微生物限度检查匀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无菌室内进行操作